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10月8日至11月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2年2月16日收到巡察“回头看”的反馈意见,县医保局党组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8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巡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泸溪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组“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8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及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整改不到位的5个问题。
问题一:履行基金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
主要表现: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仍收不抵支,统筹基金支付能力仍然不足;二是对定点医疗机构报账总额预付包干协议仍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县人民医院月报账额远远超过协议包干额;三是医保基金个人借款仍未清收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我们对协议医疗机构继续实行总额预付包干制度,在分配金额之前先提取风险金(预留总基金的5%)当作预留金,防范基金收不抵支的风险。二是2021年协议医疗机构超过协议总额预付包干费用的,按20%扣除。三是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基金监管能力,建设组织并督促各定点单位深刻认识基金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梳理医疗行为、经办服务行为和履约情况,规范医保服务行为,主动自觉整改到位。四是结合州医疗保障局基金经办管理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防范和化解医疗保障基金经办管理风险。五是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完善诚信体系,加强社会监督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全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合理合规使用,县医疗保障局按照《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和本县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机制,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加强行业自律。
问题二: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主要表现:文风不实和发文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自身业务知识的培养和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适时开展必要的业务培训,使其熟练的掌握相应的工作技能。二是调整办公室工作人员,最大限度的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事有所属,责有所归。2022年通过干部岗位调整,局办公室已增至6人。
问题三:为民服务不主动问题。
主要表现:一是慢特病门诊手册办理发放不及时。二是对门诊基金结算督导不力。三是医疗补助和居民医保大病补助工作开展不到位。
一、整改情况:一是调整特慢病门诊申请办理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和学习,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并改变了发证方式,居民可在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办理特门申请和特门手册的发放。二是2022年按照真抓实干工作要求,我们建立了五级医保网络(省、州、县、乡、村),并加强门诊统筹相关政策的宣传和乡村医务人员的医保业务培训。三是“关于医疗救助和居民大病保险补助发放仍欠到位情况”的问题。
产生问题的原因:1、一些医疗救助和居民大病保险补助金额相对较小,参保人员不愿来医保局缴纳相关资料。2、参保人员相关医疗资料不完整或者丢失。3、相关参保人员联系方式的变更乡镇无法联系。4、医保信息平台异地联网结算不完善,未开展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异地联网结算。5、医保部门将该项工作下发到乡镇和通知相关单位,要求乡镇和相关单位告知到参保人员,但没有持续跟进,没有建立长效机制。
整改措施:1、我局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2名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任组员。2、由党组书记、局长统一调度指挥,1名副局长同志包乡镇,另1名副局长包县直机关单位。3、办公室和信息统计股查阅相关医疗文书档案在查找未补助人员电话。4、加大宣传力度,分类通知各乡镇及各机关单位统一到县医保局进行报销。5、医保局督查经办机构完善工作流程、简化报销资料,并建立长效机制。力争在短时间内宣传到每一位未补助人员,要求他们按时间上报资料,完成待遇发放。??
整改执行情况:通过县医保局统一调度,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操作模式,截至2022年6月28日,居民医保大病补助已收集原始报账资料210份,直接通过银行支付。目前居民医保大病补助还未补偿人数共计1人次,已经联系上其亲属要求通知本人提供相关资料。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通知力度,对银行账号有误无法转账的重新登记银行账号;对无法联系的人员再次跟公安部门联系上门查找,力争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同时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了2021年居民医保大病补助保险和职工医疗补助数据清查,对未享受待遇的逐一核算,确保医保政策落实到位。
问题四:财务管理不到位问题。
主要表现:一是财务报账手续不齐和出差管理不严现象仍然存在;二是违规多报销费用;三是无领导签字支付资金;四是报销科目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填报人员将审批单申请时间填写为差旅单填报时间,以后会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报账审批签字流程,规范差旅审批管理,已整改到位。二是2021年严格落实经费报销规定,及时通知责令将多报销的费用退还到单位经费。三是医药机构发票仅仅是作为核对金额数据的附件,无需领导在发票上签字,财务人员确认支付时根据业务结算单上的支付金额以及所有业务人员签章进行支付。四是加强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支出科目支付做账。
问题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主要表现:一是组织生活会仍不规范,二是支部委员仍欠一名没有补选。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今年以来已做进一步的完善和整改,党建专干已认真做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的全过程记录和参会人员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记录。今后将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对于召开的2022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材料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大自我问题的剖析力度,追求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对于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党组要严格要求在当年的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并能够在相互批评中指出要求高度重视吸取相关经验。2021年度无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已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股室负责人与各自股室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杜绝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切实把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实践要求。2022年全年进行谈话提醒共计6次。目前,我局做到谈话提醒每月至少1次,每季度至少3次。四是泸溪县医疗保障局党支部成立于2019年10月28日,支委会成员5人,其中书记1人,委员4人。由于单位法人更换和一名支部委员(借调)回原单位上班,造成我支部一段时间内,支部班子不齐的现象。2021年5月7日上级党委下文同意我支部书记由新上任的局长杜方仲同志担任,此时,支部班子成员由4人组成,不符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之规定。所以,我支部也着手准备增补支部委员事宜。2022年元月,本支部委员邓萧波同志由于工作原因调离了本单位,组织关系随之转出,故现支部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符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之规定,又由于支部换届在即,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请示了县委组织部门同意后,本支部计划于本届期满后,如期换届,就不中途增补委员。
(二)巡察“回头看”新发现的问题线索3个。
问题一:执行基金监管执法职能履行不到位,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主要表现:县医疗保障局岗位设置不科学,人员配置和改革不配套。基金监管股只有股长1人,且本人无执法资格,无法开展执法检查,医保事务中心的基金稽核股5人也均无执法资格,目前县医疗保障局和事务中心干部职工53人,只有两人有执法资格,但两人都不从事基金稽核工作,2019年以来对有违规的协议医疗机构和协议药店的行政处罚全部都用协议处罚代替。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机制。紧密结合国家和省、州医保政策,立足我县实际,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健全医保监管稽核??工作机制,成立医保执法组织机构,培训配备人员,明确职责,合理规划,制定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二是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医保1、2、3、4令,及时转发和学习国家和省、州医保局调整的最新政策,特别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意见等重要内容,采取召开座谈会、讨论会、举办培训会等多种形式,贯彻学习相关政策知识,做到心中有政策,执法有尺度,依法执法。三是组织基金监管股及待遇保障股全体干部报名参加2022年度行政人员执法资格考试。2021年1月至12月底,通过日常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巡视巡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21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
问题二:党务政务公开不准确,更新不及时。
主要表现:截止2021年11月4日,个别党员干部党务公示栏中无公开承诺目标行动卡,1名党员干部党组织关系已转入县残联,但信息依然在党务公示栏中。政务公示栏单位名称还是“泸溪县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还有相关人员也没有及时更新。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对依申请公开内容做到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截至2022年5月15日,我局党务公示栏、政务公开栏、办公室门牌已全面更新。
问题三:人事研究安排不规范问题。
主要表现:2021年7月9日的单位人事工作会议上,非党领导干部进行表态发言。2021年6月,1名非党领导干部被免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但县医疗保障局在2021年7月下文的岗位责任制中仍以副局长名义按班子成员对其进行分工。
整改情况:局党组班子开会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泸溪县医疗保障局干部岗位职责及分工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泸溪县医疗保障局班子成员职责及分工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泸溪县医疗保障局股室工作职责的通知》。将班子成员、各股室、全体干部进行详细分工。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局各项工作。具体做到以下三点:
(一)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完善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一是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全面落实党组会议、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制度,细化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手册》,提升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三公”经费管理等日常工作效能。二是经办服务制度。以标准化窗口建设为平台,完善《权责清单》,落实《办事指南》,统一权力边界、责任内容以及医保经办服务的流程、标准、时限,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三是基金内控制度。以“医保基金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加快完善医保业务审核、基金财务管理和稽核内审等制度,着力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能力建设,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使用效率提高。
(二)着力推进三项建设,切实提升全面从严治党质量。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我们是新部门、新队伍,面对的是新工作、新要求,处于建章立制的探索期、磨合期,稍有不慎,就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摔跤”“吃亏”。为此,计划在统筹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未雨绸缪深入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全面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状况,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把党风廉政建设做实、做深、做细,防范化解风险,杜绝腐败现象。二是行风作风建设。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牢固树立行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深入开展行风教育,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弘扬和践行“泰山挑山工”精神,擦亮“新医保·心服务”党建品牌。正是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的要求,牢牢抓住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两大关键,加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干部队伍培养提升计划,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针对当前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困境,继续与相关部门单位对接,增加编制,做到“有人”办事,继续强化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化拓展三项整治。一是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坚持换位思考,问需于民,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最急最忧最盼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按照《医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力整治医保领域的“微腐败”,搬掉妨碍医保政策落实的“绊脚石”,确保取得老百姓满意、党和政府放心的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瞄准弱项短板,围绕老百姓关心关注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门诊慢病异地联网结算、转诊转院备案报销等高频民生事项,积极向上级建言献策完善制度,减轻群众负担。结合打造“新医保·心服务”品牌,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共享,创新制度,优化流程,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等“不见面”办理方式,方便群众办事。二是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坚定攻坚决心和必胜信心,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局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查摆问题差距和短板弱项,全力以赴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三是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巩固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成果,健全打击欺诈骗保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主动邀请纪委监委参与和监督打击行动,严查重处欺诈骗保乱象,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强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倒逼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形成不敢套、不敢骗的高压态势,切实规范基金使用行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转载请注明来自石家庄天鲲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本文标题:《泸溪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